全球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态势及对我国的启示
将教育正式纳入服务贸易的范畴是1994年“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根据GATS界定的四种服务提供方式,即境外消费、跨境交付、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教育服务贸易表现为留学生的境外消费、远程电子教育、合作办学和教师跨境访学及交流等.由于教育本身涉及教育主权,且涵盖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其他教育等,具有政治、意识形态的复杂性和敏感性,所以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只有大约1/3的成员对教育服务贸易做出了程度不同的市场开放承诺,其中最重要、承诺最多的是高等教育服务.而高等教育服务中最主要的贸易方式是境外消费,因此本文将重点分析全球高等教育境外消费的发展态势、影响因素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4-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