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999.2006.12.011
国际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新趋势——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采购示范法》修订的方案与思路
@@ 政府采购是以政府为主体、为满足公共需要而进行的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社会公众,并为社会公共服务,因此,其本质上一种社会公共的采购.政府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为谁采购、如何采购等问题,是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政府采购也越来越成为政府间市场开放的国际贸易问题.为了规范世界各国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并促进各国政府采购贸易市场开放,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贸易法委员会”)于1994年正式发布了以政府公共采购为主要规范对象的《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示范法》(以下称《采购示范法》).
政府采购制度、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修订、市场开放、公共需要、国际贸易问题、经济全球化、资金来源、世界各国、切身利益、经济发展、规范对象、公众、公共服务、公共采购、服务采购、采购行为
D9(法律)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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