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999.2004.12.007
缺乏可共同接受的定义--农业国营贸易体制的发展及启示
@@ 关贸总协定/世贸组织承认国营贸易企业(State Trading Enterprises,STEs)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地位,但也建立了相应的规则以规范其行为.这些规则主要包括在<1994年GATT>第17条.根据该条第5款设立的工作组给出了审议STE的工作定义:"被授予包括法定或宪法权利在内的专有权、特殊权利或特权的政府和非政府企业,包括销售局,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它们通过其购买或销售影响进出口的水平和方向".
发展及启示、贸易体制、国营贸易、农业国
G353;F744;D914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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