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999.2001.12.008
制裁特向性补贴--辨析《补贴与反补贴协议》
@@ 对不公平贸易措施实施制裁不仅局限于倾销进口的产品,也适用于受到补贴的进口产品.通过补贴方式,以较低的价格向其它国家输出产品,并对进口国的国内产业造成重大损害,也是不公平贸易的一种方式.反倾销和反补贴程序基本上相同,但反倾销案件被经常性地提起,而反补贴案件则较少.以欧盟为例,从1979年到1995年,有12起反补贴案件,其中8起征收了反倾销税.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搜集外国提供的补贴资料比搜集国外市场价格更加困难.不仅如此,也由于补贴是世界范围内的现象,各国只有在存在补贴的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采取反补贴行动,否则可能引起报复措施.
制裁、反补贴、反倾销案件、公平贸易、进口产品、输出产品、重大损害、搜集、市场价格、贸易措施、国内产业、反倾销税、补贴方式、经常性、进口国、资料、证据、欧盟、国家、程序
F75;F74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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