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038.2016.04.010
试论教师惩戒权的权力性与规范
在法律制度规约权力的常态下,教师惩戒权应明晰其法律属性.教师惩戒权应该是基于国家教育权的授权与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派生而形成的一种权力,存在于师生间的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教师惩戒权本质上的权力属性并不能否定教师在如何操作层面的选择权利.应通过“良法”之治和人理结合,实现教师惩戒权的合法与合理行使.
教师惩戒权、法律属性、规范
G625.1(初等教育)
2016-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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