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038.2011.09.019
大学法人与章程性质:以美国殖民地学院章程为例
从总体上讨论大学法人的普遍本质问题,就如同讨论一个概念的历史流变,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对大学法人和章程的性质,应当在特定的时代和地域性特征之下,进行动态的理解.在美国殖民地学院时期,宗教成为殖民地学院赖以生存的重要制度和思想环境,政教合一的社会环境构成了这一时期大学文化本质的重要影响因素.美国大学法人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形成了独特的治理模式,章程成为学院法人机构的身份证明.随后在美国普通法完成转型之后,法人制度成为约束大学的常规制度,也是法治原则的具体实现.述了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教育论述的初步体会,以期服务于新时期教育改革实践.
大学法人、章程、殖民地学院
G640(高等教育)
2012-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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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