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038.2008.03.016
我国高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
通过对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进修的第26期和第2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35位学院院长(包括学院书记)和10所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的高校的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校院两级管理的改革基本处于"事权下移,财权、人权和重大事权仍然集中在校级"的状态,呈现出管理中的"职能分权"特征,仍然是一种集权状态.这种管理状态与我国高校和政府存在密切的、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直接相关.因此,我国高校很难实行真正的学院分权管理体制.目前的"事权下移"式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仅仅是应对校级管理难度增大而作出的适应性管理结构调整,但适当的分权的确减轻了校级的财政和事务压力.
校院两级管理、职能分权、集权、自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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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高等教育)
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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