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措施在GATT/WTO体制中的合法性研究
"碳关税"措施的规定是针对国内产品征收的"碳税"所进行的边境税调整,但国内"碳税"并不在wT0的边境税调整范围之内."碳关税"不符合非歧视待遇原则中的国民待遇原则;由于各国环境政策和环保措施不同,"碳关税"也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碳关税"措施不符合GATT第20条(b)款与(g)款的规定,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解释可能对于"碳关税"措施符合GATT/WTO的相关规则具有积极的意义.考虑到"碳关税"对我国部分产业和对外贸易的影响,应该依据上述理由予以反对,驳斥欧美部分国家对于"碳关税"措施在GATT/WTO中具有合法性的观点.
碳关税、边境税调整、非歧视待遇原则、第20条之环境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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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1(世界工业经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00470108;07SFB2045
2011-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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