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承包工程争议适用ICSID仲裁的可行性分析——从北京城建集团诉也门共和国案说起
北京城建集团诉也门共和国案是第一起中国承包商因在海外承包项目而提起的国际投资仲裁,该案具有里程碑意义.然而,提交ICSID仲裁解决,需要满足有关争议是直接因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议、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都是公约缔约国以及争议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ICSID管辖三个条件.本文结合该案也相应从三个方面就是否可以提交ICSID仲裁进行了分析.另外还对本案申请ICSID仲裁的理由进行了分析.认为本案能否诉诸ICSID仲裁解决的关键取决于管辖权能否取得的问题.如果未来本案能进入实体审理,北京城建集团可以依据双边投资协定中的征收条款据理力争,要求“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
海外承包工程、ICSID仲裁、也门共和国
2015-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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