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515.2007.10.016
欧盟货物自由流动与消费者保护
货物自由流动是欧盟内部市场的重要基础,相关法规一直是欧盟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最初的欧共体条约并未重视消费者保护的作用,直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才将其提升到较高的地位.欧盟在不断调整和重新解释货物自由流动相关法律的过程中,经常重点考虑消费者保护问题.然而,伪装的保护主义与合法的消费者保护之间的界限往往很难划分,消费者保护经常成为各国采取贸易限制措施的免责理由.<2005不公平商务习惯指令>引入禁止贸易商不公平对待消费者的一般禁令,规定了成员国对消费者保护的最高协调标准.至此,欧盟划定了消费者保护的合理区间,旨在消除以消费者保护为名的贸易壁垒,在提供高水平消费者保护的同时,保证货物自由流动.
欧盟内部市场、货物自由流动、消费者保护、最低保护标准、最高协调标准
F5(交通运输经济)
执行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欧盟欧洲研究中心项目ESCP/G003-CUPL-05
2007-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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