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21.02.008
从经验事实到规范研判:速裁上诉何去何从?
通常认为拖延诉讼留所服刑、利用上诉不加刑再度求轻是速裁案件上诉权滥用的主要表现.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拘役刑速裁上诉案件确实存在量刑偏重的迹象,被告人本就应当留所服刑,上诉理由比较可信,认罪认罚从宽存在制度效能有限、量刑规范化不足等问题.有期徒刑案件量刑总体上并无明显不当,二审后留所服刑增量明显,上诉合理性值得怀疑,但案件流转期限不明、二审效率过低无疑为留所上诉提供了制度温床,也使得量刑纠偏陷入被动.综合考虑速裁案件一审裁判的正当性基础和比较法层面制度与实践的背离,我国不宜过早对上诉权加以限制.
速裁程序、量刑、上诉、认罪认罚、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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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本文系2019年度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刑事诉讼'公力合作'的三种模式——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入法为切入"19XNH013
2021-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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