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3.01.018
民事强制执行与检察监督
一、审执关系的基本原理
民事执行法律关系包括申请执行人与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与被执行人三方面的法律关系,用于调整申请执行人与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则,与民事审判法律关系中调整原告与法院、原告与被告之间关系的准则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所谓审执关系的共通性原理即建立在这两层关系之上.然而,执行法律关系中法院与被执行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却与审判法律关系中法院与被告之间的关系有天壤之别.所谓审执分立的原理即与这一层关系的法律规制有关.执行检察监督建立在执行法院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关系原理之上.
民事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律关系、被执行人、法院、审判法律关系、人之间关系、原理、准则、原告、检察监督、法律规制、法律规则、被告、一致性、共通性、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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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83(法学各部门)
2013-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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