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11.02.007
行政检察基本体系初论
现代检察权主要是围绕诉讼进行配置的.在我国,检察机关监督行政诉讼的制度与活动通常被称为行政检察.然而,从检察权与行政权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出发,行政检察应当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由于缺乏这样的视角,过去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是比较分散的.系统地研究行政检察理论,对于改革完善检察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设定行政检察权,应当按照系统的分权理论而不是个别人的分权学说研究检察权与其他公权的关系;按照民主原则的要求,避免检察监督权与社会监督权相脱节或者相重叠;在行政检察程序的设计上,应当遵循其他救济程序优先等原则.对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对特定行政活动的检察监督、检察职能在刑事程序中的行政法作用等问题的研究,都有必要在上述共识的基础上展开.
检察、行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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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3(法学各部门)
2011-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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