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6.01.006
从权力结构要素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配置
当前检察权弱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法律监督职权的内部结构性权力配置不合理.从法律监督权运行流程来看,其结构性权力应包括知情调查权、案件程序决定权、纠正违法和责任追究的程序启动权以及预防犯罪检察建议权四项.强化四项结构性权力配置,是充实检察权的一个重要立法进路.
法律监督权、结构性权力、立法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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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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