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6.01.001
中国检察权及其权力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权产生于上世纪中叶,是社会主义制度一项重要的宪政成果.前苏联的检察制度、西方国家的检察制度和中国传统的检察制度,共同成为了中国检察制度的经验材料和制度参照.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上的"一府两院"制政权结构模式下,法律监督权是中国检察权的基本属性和制度特征.检察权的配置应当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展开:在宏观方面,以监督行政行为和法院审判为基本理念,强调逻辑理性和制度理性;在微观方面,以监督诉讼为主要内容,关注监督的现实需要和操作需求.
检察权、特征、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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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3(法学各部门)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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