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28.2004.04.013
台湾民事诉讼中合意选择法官制度透视
在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改革中,试行当事人合意选定法官审判的制度.这一新制度乃世界首例,其理论基础在于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和提升人民对法院裁判的信赖.该制度的推行具有民事性、独创性、合法性和注重理论指导性等特点,对于我国相关制度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民事诉讼、当事人、合意选择法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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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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