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治理机制的挑战与变革
经过50余年的发展与演变,1959年的《南极条约》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以《南极条约》为核心,涵盖1964年《南极动植物养护协议措施》、1972年《南极海豹公约》、1982年《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1991年《环境保护南极条约议定书》以及大量南极条约协商国会议通过的措施、建议或决议在内的南极条约体系.上世纪80年代,通过不断的体制变革,南极机制成功克服了由“联合国化”与“人类共同继承遗产”动议引发的合法性危机.1991年《马德里议定书》及其附件的签署使得南极条约体系进入了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但南极机制仍然面临着南极海域主权要求、南极法律执行困难以及人类活动多样化引发的商业与资源挑战.面向未来,南极条约协商国有责任采取更加积极和建设性的应对措施,以确保南极国际治理机制持续稳定的向前发展.
南极国际治理、南极机制、南极条约体系、《南极条约》
D80(外交、国际关系理论)
作者主持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南极权益维护的法律保障研究》11BFX141;中美富布莱特项目2012-2013 Antarctic Governance and the US-China Cooperation Under the Antarctic Treaty System、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中国极地研究中心联合项目《南极治理与中美在南极条约体系下的合作》QY201301
2015-0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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