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教育投入
1912年中华民国一成立,孙中山即强调在中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随后,教育部便明文规定:"初小、师范、高等师范免收学费."
1946年制定的纲领性文件《教育宪法》更是强调对教育的投入."边远及贫瘠地区之教育文化经费,由国库补助之.其重要之教育文化事业,得由中央办理或补助之.""教育、科学、文化之经费,在中央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15%,在省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25%,在县、市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35%,其依法设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产业,应予保障."
民国时期的教育、教育投入
G40-01;G522.3;G640
2013-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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