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022.2015.07.023
广州农村集资房建设历史的重新检视
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7年6月18日发布购房风险提示后,各地方政府接连出台了对小产权房①的禁令。学者们普遍认为小产权房是政策产物,其本质是二元土地制度下相关利益主体对土地增值收益的争夺[1],小产权房市场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农民对低廉征地补偿进行的抗争,是农民主动分享城市化红利的表现[2]。从博弈的视角看,政府禁止或叫停小产权房,并不能长期促进各方经济收益的增加[3],小产权房问题的本质是农地能否直接入市[4]。
广州、农村、集资、建设部、产权房、相关利益主体、土地增值收益、直接入市、地方政府、征地补偿、土地制度、市场形成、农民、经济收益、城市化、住房、政策、学者、视角、农地
TU984.199(地下建筑)
201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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