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022.2009.05.006
基于"文化再生"理念的佛教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以韶关市大南华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
我国佛教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存在观念方法缺乏创新、价值准则偏失等问题.其保护规划可运用"文化再生"理念,通过"再造""重现"等方式重新焕发遗产地的生机和活力,通过"新陈代谢"等方式使文化得到有效传承.在具体规划中可采取的策略有可视化策略、体验化策略和媒介化策略.
佛教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文化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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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84.18(地下建筑)
2009-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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