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022.2007.10.014
公共利益解读与旧区改造实施机制的革新——《物权法》实施背景下旧区改造机制的方向性选择
当前,旧区改造动拆迂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和实施,有关旧区改造动拆迁的各种纷争不断,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在《物权法》实施背景下,应凸显旧区改造追求公共利益的本质,革新实施机制,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物权法、旧区改造、运作机制、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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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84.11+4(地下建筑)
2007-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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