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022.2005.06.001
作为行政法的城市规划
有效发挥规划行政权的核心问题是寻求权力保障与行政效率的平衡点.作为行政法的城市规划应是积极的和有效率的,并应受到公众的有效制约.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和规划行政权的效率取决于规划过程的设置.为了更好地发挥规划的引导与控制作用,应明确区分法定规划和指导性规划.
规划行政权、规划效率、法定规划
21
TU981(地下建筑)
2005-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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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0022.2005.06.001
规划行政权、规划效率、法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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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81(地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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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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