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022.2004.12.008
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城市规划体系
城市规划体系必须突出其作为地方事务的特点.首先,要明确国家和地方事权,国家对地方城市规划的审批只需要审查涉及区域、流域协调和国家战略的重大问题,减少单一城市发展对区域的不良"外部性"影响;其次,要重视建立地方规划编制、决策和管理制度,明确规划委员会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的地位,在"市场-行政公众"之间形成制衡的权力体系,以保证城市的有序发展
城市规划体系、探索、市场经济
TU984.2(地下建筑)
2005-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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