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48/j.cnki.jalre.2022.246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的理论耦合、制度困境与规范重构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与"多规合一"目标下的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囿于当前国土空间规划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衔接过程中显现出的评价范围不明晰、介入时机晚、分区管控手段冲突、评价技术路线重叠、衔接法律效力较弱等问题,在下一阶段立法中有必要做出回应.通过采取类型化方式确定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路径和方法以填补立法空白;通过建立部门协同立法模式,明确"三区三线"与"三线一单"的功能衔接以消解立法的冲突;通过明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行政监督属性、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否决权并健全法律责任,以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约束力,并最终实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机衔接.
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评、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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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5(国民经济管理)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21SFB3027
2022-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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