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48/j.cnki.jalre.2016.015
鄂尔多斯高原清代霜雪灾害研究
根据历史文献统计分析,并应用最小二乘法和小波分析法,研究了鄂尔多斯高原清代霜雪灾害发生频次、等级、阶段、周期规律及其成因.结果表明:鄂尔多斯高原清代发生霜雪灾害75次,平均每3.5a发生1次,其中轻度霜雪灾害13次、中度霜雪灾害53次、重度霜雪灾害9次,分别占灾害总数的17.3%、70.6%、12.1%.鄂尔多斯高原清代霜雪灾害变化可分为5个阶段,分别在1644~1753年、1754~1783年、1784~1803年、1804~ 1863年、1864~1911年.第1、3、5阶段为霜雪灾害低发期,第2、4阶段是霜雪灾害高发期.霜雪灾害发生频次和强度显示,研究区清代发生了两个霜雪灾害爆发期,代表了两次寒冷气候事件,分别发生在公元1764~1783年和1834 ~1863年.研究发现该区西部清代霜雪灾害主要为发生在冬季的强冷空气引起气温降至-6.4℃以下的强低温型霜冻灾害,东部地区主要是发生在秋季偏暖月份冷空气引起的气温降至0℃以下的弱低温型霜冻灾害.研究区清代霜雪灾害变化主要有40 ~45a的长周期,16 ~ 18a、11 ~ 15a的中周期和5~8a的短周期.该区的霜雪灾害发生周期可以作为霜雪灾害预防的参考依据.
清代霜雪灾害、周期规律、小波分析、寒冷气候事件、鄂尔多斯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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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29(气象基本要素、大气现象)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1&ZD097;中科院黄土与第四纪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SKLLQG1214资助.
2016-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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