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旱区绿洲农田土壤污染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以白银、金昌市郊农业区为例
文中基于环境价值评估法(CVM)为干旱区绿洲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政策进行了计量经济学的模型分析,测算了农户对当地实施生态补偿的受偿意愿。在382个调查样本中,91.79%的受访村民认为所在地目前土壤污染问题十分严重并已造成了食用人群健康风险,制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是保障生态修复工程的核心因素。受偿意愿调查结果显示,干旱区绿洲农田受重金属污染的农户的年平均受偿意愿(MWPA)在746.45-862.73元/hm2之间,影响该数额的主要因素为农户家庭人口、户均耕地面积以及农户受教育程度。该结果说明受访农户提出的受偿意愿是以当地种植基本粮食作物的年收入840元/亩为基础的,但未包括当地农业生产的生态效益损失和对人群健康影响的损失,且受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年均收入较低和信息获取渠道缺乏的影响,当地农户受偿意愿低于其他地区生态补偿受偿意愿。
条件价值评估法、干旱区绿洲、土壤污染、生态补偿标准、受偿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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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3(土壤污染及其防治)
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lzujbky-2011-13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 51178209、91025015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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