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578.2008.01.002
关于西藏主体功能区建设中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博弈分析
由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使得我国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所产生的成本和效益由不同的地区承担和享受,加剧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和区际间利益冲突,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发现,当区域收入不均衡的时候,提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纳什均衡结果也不相同,高收入者(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责任,而低收入者(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则会坐享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效益,因此在西藏主体功能区建设中应当建立跨地区生态补偿的机制,由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补偿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成本,运用多种生态补偿的方法,解决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困境.
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博弈分析、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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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71.4(环境生物学)
教育部科技攻关项目04JZD00010
2008-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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