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休闲度假旅游适宜度评价体系构建与实证研究——以伊犁地区为例
山地休闲度假旅游在我国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山地不仅适宜观光、休闲、度假和疗养,还便于开展丰富的休闲类运动和娱乐项目.通过采用特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从气候舒适度、度假旅游资源、度假环境条件和区域发展条件4个方面构建山地休闲度假旅游适宜性评价体系,并以伊犁地区为案例进行实证研究,结论如下:(1)准则层的4项指标按照权重从大到小排序为气候适宜度、度假环境条件、度假资源条件和区域发展条件.(2)伊犁地区休闲度假旅游适宜度得分为4.016 6,属于“非常适宜”级别.研究揭示了影响山地休闲度假旅游适宜性的因素及相应的权重,研究结论不仅为山地休闲度假旅游适宜性评价提供新的方法与思路,也为山地休闲度假旅游开发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山地休闲度假、适宜度、评价体系、伊犁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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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2.7(旅游经济)
新疆财经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2014BS005
2015-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0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