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国时期黄河上游洪水灾害——以兰州地区为例
借助红噪声分析软件Redfit35和Excel软件,整理、计算和分析大量历史资料,对清代民国时期兰州地区洪水灾害做时间和空间上的特征分析.结果表明,清代民国时期兰州地区洪水灾害发生频次为2.78年/次.轻度水灾发生频次为6.38年/次,中度水灾8.74年/次,大水灾11.77年/次,特大水灾306年/次;前期洪水灾害较少,中后期有四个集中高发时段,越到后期,严重水灾发生越频繁,灾害危害越大;洪水灾害主要是夏季水灾,其次为秋季水灾;洪水灾害的发生具有周期性,其存在的2~8年周期、准22年周期、70~80年周期说明该地区洪水灾害的发生与低纬海洋大气活动、太阳黑子活动和太平洋年代际振荡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关联;兰州地区所辖四地中,皋兰是最易发生洪水灾害的地区.兰州发生的洪水灾害主要为大水灾和轻度水灾;皋兰发生的洪水灾害主要为中度水灾和轻度水灾;榆中发生的洪水灾害主要为大水灾;永登共发生3次洪水灾害,全部为大水灾.
兰州地区、洪水灾害、时空特征、周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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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31.1(水文科学(水界物理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009-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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