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000-6060.2001.04.008
典型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地开发与保护——以喀什地区为例
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主要表现形式为语言、宗教、历史,艺术、生活习俗等,对国内外旅游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也很容易受到外来文化冲击,失去本民族特色,从而失去旅游价值.对这种类型的旅游资源开发应遵循民族性、神秘性、艺术性、特殊性、传统性原则.喀什地区内部旅游开发应注重以老城区为核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旅游一体化建设和维吾尔音乐舞蹈等艺术产业化建设;以喀什为基地对外延伸至周边中西亚国家,共同开发和建设中西亚贸易旅游区,并进一步促进商贸旅游区域网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地、开发保护、新疆、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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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0.3(旅游经济)
2004-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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