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000-6060.1999.03.007
哈纳斯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研究
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应保证保护区内的动植物及其生态环境的原始性和景观的完整性,核心区内应禁止旅游开发;缓冲区的旅游开发,首先要进行环境容量测算,确定合理的游客规模,对生物、自然景观及当地原始的人文景观进行严格保护,对旅游造成的各种污染进行严格控制和清理,确保自然保护区的持续发展.
哈纳斯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环境评价、容量测算、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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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旅游经济)
2005-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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