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494.2019.02.009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供求及其经济社会影响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三块地"改革(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影响"三块地"改革的整体成效.文章从城乡居民的视角阐释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需求,从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分析农村宅基地的制度供给,并分析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可能带来的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应回应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制度需求.中央政府要着力于产权体系的构建和法律法规的制定,保障制度供给的稳定性和前瞻性.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自然、经济、社会等方面条件,在遵守上层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大力自主创新.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经济影响包括对农业产业的影响和对非农产业的影响.前者通过释放使用权保留资格权,以产权体系重构方式代替"以严治乱"方式,推动乡村内生发展.后者带来发展机会与资本的结合,成为推动乡村外生发展的动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社会影响包括有利于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改变宅基地的空间布局,推动乡村人口结构与人口质量的改善,促进乡村产业变化、土地利用变化和乡村住房市场发展.文章提出完善农村宅基地与农房流转市场,实现城乡要素流动;支持以农村宅基地、农房转让或租赁开展多产业经营;对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等建议.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供给、制度需求、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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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2(农业经济理论)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机制研究》14YJC630138
2019-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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