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产法视野中的财政民主
财政民主是指由人民通过正当程序来决定财政的收入、支出和监督整个过程并为此而负责的原则.传统的财政民主理论局限于议会民主,而从公共财产法视角出发,财政权是带有公色彩的财产权,因而作为主权者的人民有权利直接行使自身的财产权.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路径,有必要从财政立宪、落实财政法定原则、强化公众财政决策机制、财政透明度规则、财政问责制、预算改革六方面入手,构建体现财政民主原则的现代财政制度.
财政民主、人民主权、公共财产法、财政法定原则、公众财政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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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0.2(财政、国家财政)
2017-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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