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494.2015.06.023
新形势下广西实施村民自治有效路径研究
村民自治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确定的农村治理方略,让广大村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各省市区配套的《实施办法》,将村民自治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广西农村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地域差异明显,其发展机会参差不齐.广西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需要立足区情,既不冒进,也不懈怠,差异有序地推进乡村政治文明建设,进而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新时广西、村民自治、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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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8(国家行政管理)
中共广西区委党校院级咨政类重大项目招标课题2014ZZZDZB004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6-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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