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494.2012.01.014
自由意志的生态意蕴与生态道德责任的生成
自由意志是道德责任的前提。传统伦理学仅仅局限于在人类自身及人与人之间探讨人的自由意志及责任与义务问题,因而对自然的生态道德责任几乎无从谈起。自由意志的存在源于人自身与其内在自然的和谐,它的实现有赖于人与外在自然的和谐,即自由意志的生成与发展必然与自然相关。要实现最终的意志自由必然是自然和谐的自由;自由是人的自由意志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也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证成自由意志具有生态性,不仅为人类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提供了合法性理由,也为保护自然环境提供道德合理性和生态正当性,从而成为生态道德责任的生成基础。
自由意志、生态道德、内在自然、外在自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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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058(伦理学(道德哲学))
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生态文明建设视野下广西沿海高校学生德育工作的研究》2010C167;江苏省2011年度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生态自由—生态伦理学的基石》CXLX11_0820
2012-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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