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494.2006.03.021
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行政自责文化培育
行政自责文化由具有特殊内涵的主观性和规范性两类要素构成.良好的行政自责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维护、预防、教育和整合等功能.培育行政自责文化应积极推进政治文明及行政文化的现代化建设;塑造公务员的现代品格;加快行政自责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及政治环境;积极推进责任型政府建设.
和谐社会、行政自责文化、培育
22
D0(政治理论)
2006-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