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653/j.cnki.32-1034/f.2020.011.010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内涵和实现路径——以常州市W区为例
农村土地是农业生产的主要载体,关系到农业经济发展、农民利益的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乡村振兴.在我国经济发展背景下,农村土地"效率"与"公平"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关注的问题,其核心在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化配置.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要求.目前的研究还存在"三权分置"法律意蕴不清晰;现有"三权分置"制度设计还停留在国家政策层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宅基地制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等不足.文章对"三权分置"的法律内涵进行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探索,结合试点地区改革状况,以常州市W区为例,分析了宅基地"三权分置"实施面临的障碍,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一般实现路径.
宅基地、"三权分置"、土地政策、土地流转
201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910307066Z
202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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