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653/j.cnki.32-1034/f.2018.02.004
国有企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与思考——以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新常态下,国企纪检监察部门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对保持国有企业健康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阐述了长城信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提出了新的思考与认识.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新思考
I10;F27
2018-0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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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653/j.cnki.32-1034/f.2018.02.004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新思考
I10;F27
2018-0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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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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