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653/j.cnki.32-1034/f.2017.02.033
从“公共行政精神”看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现已成为行政工作的主要工作状态之一,无论是严格执行还是合理程度上的自由裁量,它们之间的选择都应有一个共同认可的依据,且不仅在法律制度上做到有法必依,而且在公共行政的精神方面,也应进行对照和深刻反思.公共行政应当具有公共性、责任性、公正性和民主性几个方面的内在精神,其是公共行政与生俱来的合法性所在.政策执行者要运用自由裁量这把双刃剑,秉持公共行政的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
自由裁量、公共行政精神、政策执行
C93;D64
2017-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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