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目标下的行政法价值取向
传统的行政法价值取向有"控权论"、"管理论"和"平衡论",但它们都无法完全满足和谐社会目标下对行政法的要求.和谐社会目标下,我们应坚持控权一服务论,控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品格.
和谐社会、行政法、价值取向、控权一服务论
D922(中国法律)
2010-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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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行政法、价值取向、控权一服务论
D922(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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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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