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486.2023.01.007
"为官不为"的组织学解释及其治理策略
"为官不为"是坚持党的领导、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既有研究强调,"为官不为"是官员基于激励、风险等因素综合考量下的避责产物.然而,"为官不为"在容错机制建立后仍然存在,甚至部分地区"不为"的官员实际上一直处于积极作为之中.如何解释这种反差之下的"为官不为"?文章基于组织学视角提出解释:"为官不为"是官员在官僚系统嵌入新制度而产生的"波动"中寻求确定性(特别是"发展窗口")的产物.问责制冲击了官僚系统内已形成的较为清晰、稳定的官员职业发展路径,加剧其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然而,追求职业发展的官员并不会停下脚步,而是在不确定性中寻找确定性,特别是"低风险、高收益、短耗时"的"发展窗口".当官僚制的常规运作难以满足官员对"发展窗口"的追求时,官员就倾向通过政治引领使官僚组织将执行行政事务的注意力转向政治任务,组织难以兼顾行政事务进而未能完成既有考核,被贴上"为官不为"标签.文章以Z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案例,论述既有职业发展路径受冲击的Z市官员,通过政治引领政府部门,积极投身具有"发展窗口"特征的"创文"工作来谋求发展,最终导致职能部门无暇完成考核形成的"为官不为".文章提炼了不同于既有"为官不为"研究的新解释,并提供了三点针对"为官不为"的治理策略.
为官不为、发展窗口、政治引领行政、全国文明城市、官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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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国家行政管理)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2YJC810004
2023-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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