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大放小”:基层有限规制协管员“以权谋利”的逻辑——基于B市Z区城管协管员案例
如何解释城管领导容忍城管协管员滥用自由裁量权谋利?既有研究基于“街头官僚”、“委托-代理”、“庇护主义”难以解释该问题.本研究基于B市Z区城管协管员案例,揭示了城管领导容忍协管员以“权谋利”的逻辑,即“抓大放小”:当某项任务涉及城管领导的重要考核时被认为是“大事”,当某项任务不涉及城管领导的重要考核时被认为是“小事”,是否影响领导的重要考核成为“大”与“小”的边界,城管领导通过“放小”容忍城管协管员“以权谋利”,动员城管协管员全力以赴“抓大”.这源于作为制度边缘人的城管协管员激励的缺失,而“以权谋利”某种程度上弥补制度缺失导致的激励不足.为了推进城管工作,尤其是动员城管协管员全力以赴城管的重点工作,城管领导只能对城管协管员的“以权谋利”有限规制.
城管协管员、抓大放小、以权谋利、城市治理、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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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国家理论)
清华大学“江村学者计划”
2020-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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