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委托代理下的政社关系: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新解释框架
论文借助广州市政府购买服务这一案例,引入“多层级政府”维度,分析了民政局、街道办和社工机构三大主体在社会服务购买过程中不同的价值偏好、行为选择和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模式.在双重委托代理的框架下,初始委托方民政局追求效率、成本和公共利益,是基于“正式合同”的行为选择;中间委托代理方街道办则希望完成部门任务,争取更大的政治利益,倾向于“隐性契约”的管理模式;而终端代理方社工机构则在“正式合同”和“隐性契约”的双重约束下“夹缝中求生”.而后,论文提炼出三大参与主体的互动关系特征,即正式的委托代理关系、动态演变的吸纳关系和合谋关系.关系模式之间的边界是模糊的,并形成持续的张力,形塑不同的政社关系.论文对纷繁复杂的政社关系的内在逻辑机制的梳理,有利于推进政社合作关系的有效治理,促进社会与国家之间的良性、有序互动.
政府、购买服务、双重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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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国家理论)
2016-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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