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商会的代表性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以温州行业协会为例
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法团主义特征时行业协会提出代表性的要求.但通过对作为民间商会典范的温州行业协会的调查表明,民间商会的代表性并不高,这主要表现为"一业多会"盛行、入会率不高、政治依附性和寡头化等.在影响民间商会代表性的因素中,既有中外行业协会发展中的共性因素(俱乐部组织边界、行业异质性),又有体现我国历史传统和政策环境的特殊因素(管理体制),还有包括二者的混合因素(治理机制).对比德国、日本等法团主义国家商会的代表性,发现我国行业协会的代表性要求是对法团主义的一种误读,并且在我国不大可能按法团主义的模式构建行业协会的管理体制.因此,必需将民间商会代表性由"行业代表"重新定义为"会员代表",然后从理顺行业协会的管理体制、优化行业协会的组织结构、完善民主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和取消政治激励等方面提升民间商会的代表性.
民间商会、法团主义、代表性、影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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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国家理论)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09BZZ016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新中国60年"专项研究课题26
2010-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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