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地管理的主体行为与博弈分析
我国现行的农地管理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其核心原因在于宏观政策缺乏微观执行基础.基于此,分析了农地管理主体(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村集体)的行为,并探讨了农地管理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不同管理主体的行为变化对各主体利益的影响以及由此引发的农民的利益变化.利用博弈论分析方法建立了三个主体的博弈分析模型.首先从子博弈分析出发,分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农地管理中的博弈过程,其次分析地方政府与农民集体利益的代表——村集体的博弈分析,最后建立三个主体的主博弈模型.研究发现:在农地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间联合与中央政府博弈的可能性不大,因而通过自上而下的政府规制,白下而上做实农地管理的微观主体——包括明确农民的使用权益、提高农民的市场地位,有利于消除农地管理中的寻租行为,提高农地管理的效率.
农地管理、主体行为、博弈、帕累托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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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2(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05AJL003
2009-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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