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但是,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以及专门的武器装备科学研究活动除外.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生产活动、目录、中央军委、科学研究、管理条例、国务院、总则、申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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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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