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破产将成为国有军工企业退出市场的主要途径
@@ 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新企业破产法的出台,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市场主体,提供了一条平等的退出渠道,与此同时,也为已历时十多年的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设定了最后的大限,享受非市场的特殊政策和财政支持的政策性破产将在2008年退出历史舞台,依法破产也将成为国有军工企业退出市场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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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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