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75/j.cnki.gdxz.2022.01.007
党建引领、融合式党建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以深圳光明新区为例
如何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与质量,是获得治理绩效合法性的题中之意.党组织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核心,应如何在基层开展工作、强化引领能力,以维持公共服务稳定供给、实现精准投送并确保高治理绩效的基层自治,是理论和实务界共同关心的问题.对深圳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分析发现,基层党组织着力打造"服务定制化、对象精准化"的回应型组织结构,并通过建立连接政府资源、吸纳社会力量的服务供给制度结构,有效嵌入基层治理体系,实现党建引领和基层自治的有机融合,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由此可以为理解党组织在新时期如何获得治理绩效合法性提供标本,也为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可行路径给出参考.
党建引领、融合式党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治理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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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8(国家行政管理)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一般课题;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基金项目
2022-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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