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75/j.cnki.gdxz.2021.02.007
论辩护律师的角色定位与伦理义务 ——兼谈四种"伦理困境"的破解对策
基于对律师辩护功能的重视与推崇,辩护律师被塑造成刑事诉讼中必不可少的角色,辩护关系成为刑事诉讼基本关系.在关系论视角下,辩护律师之角色定位与伦理义务决定着辩护关系的样态与走向,也是理顺辩护关系的主要抓手.从职业定位与刑事诉讼特性考量,辩护律师应被定位为以维护被告人合法利益为主兼有一定公益职责的"限制的代理人",并负有诚实、保密、真实三项伦理义务.价值追求与行为导向的差异虽导致了伦理义务冲突,但也蕴含着义务平衡规则.就履行顺位而言,诚实义务优先于真实义务,但二者均属次位义务;保密义务则处于首要(核心)地位,是辩护关系的根基所在.因此,在面对因被告人为虚假认罪、作虚假陈述与证人提供虚假证言所引发的"伦理困境"时,辩护律师应当秉持上述基本立场并结合具体情境加以分析、应对.
辩护律师、角色定位、伦理义务、伦理困境、破解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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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5(法学各部门)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失范"与规范研究:刑事诉讼法应如何被解释》;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基金项目《现实与愿景之间:刑事公诉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2021-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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