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75/j.cnki.gdxz.2019.06.005
习近平关于司法改革重要论述的 理论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我国司法体制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基本适应的,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冤假错案、 司法不公、 司法腐败以及司法效率不高的现象,改革现有司法体制具有必要性.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改革应当坚持以下原则和方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与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司法改革的方法上要坚持统筹规划、 分类推进和试点先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改革的重要论述已经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改革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是我们将司法改革向纵深推进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司法改革、司法制度、司法公信力、司法规律
31
D916(法学各部门)
2017年度司法部重点课题 《优化司法机关职权配置研究》17SFB1006;2017 年度重庆市《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 重大委托项目 《习近平关于司法的重要论述研究》、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课题 《看守所法立法研究》18BFX078
2019-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35-43